一、地中海贫血
指定三级定点医疗机构确诊符合以下标准第(一)、(二)项或(一)、(三)项,需要门诊长期治疗的:
(一)症状:可有贫血、肝脾肿大、黄疸、地贫外貌,妊娠、感染或接触氧化性药物后可加重黄疸和贫血;
(二)α地中海贫血(HbH病)HbH维持在5%-40%;
(三)β地中海贫血(中间型)HbF浓度大于3.5%。
二、甲状腺功能减退症
指定三级定点医疗机构确诊符合以下标准,需要门诊长期治疗的:
(一)具有肌肉无力、厌食、便秘、心动过缓、水肿等或部分“甲减”症状;
(二)血清FT4、FT3低于正常值,TSH升高(中枢性甲减除外)。
三、重症肌无力
指定三级定点医疗机构确诊符合以下标准,需要门诊长期治疗的:
(一)症状:初期患者往往感到眼或肢体酸胀不适,或视物模糊,容易疲劳。随着病情发展,骨骼肌明显疲乏无力,显著特点是肌无力于下午或傍晚劳累后加重,晨起或休息后减轻;
(二)新斯的明试验阳性;
(三)胸腺CT和MRI可发现胸腺增生或胸腺瘤。
四、原发性干燥综合征
指定三级定点医疗机构确诊符合以下标准,需要门诊长期治疗的:
根据干燥综合征2012年ACR分类(诊断)标准,具有干燥综合征相关症状、体征,以下三项客观检查指标满足两项或两项以上,同时必须除外颈头面部放疗史、丙肝病毒感染、AIDS、结节病、淀粉样变、移植物抗宿主病、IgG4相关性疾病。
(一) 血清抗SSA或抗SSB(+),或类风湿因子阳性同时伴ANA≥1:320;
(二)唇腺病理示淋巴细胞灶≥1个/4mm²(4mm²组织内至少有50个淋巴细胞聚集);
(三)干燥性角膜炎伴OSS:染色评分≥3分(患者当前未因青光眼而日常使用滴眼液,且近5年无角膜手术及眼睑整形手术史)
五、混合性结缔组织病
指定三级定点医疗机构确诊符合以下标准,需要门诊长期治疗的:
符合3条主要标准及抗sm抗体阴性;或符合2条主要标准及2条次要标准,抗U1RNP滴度≥1:1000。
主要标准
(一)严重肌炎;
(二)肺部受累:二氧化碳弥散功能小于70%、肺动脉高压、肺活检示增生性血管病变;
(三)雷诺现象或食管蠕动功能降低;
(四)手指肿胀或手指硬化;
(五)抗ENA抗体滴度≥1:10000(血凝法)和抗U1RNP抗体阳性而抗sm抗体阴性。
次要标准
(一)脱发;(二)白细胞减少;(三)贫血;(四)胸膜;(五)心包炎;(六)关节炎;(七)三叉神经病变;(八)颊部红斑;(九)血小板减少;(十)轻度肌炎;(十一)手肿胀。
六、帕金森病
指定三级定点医疗机构确诊符合以下标准,需要门诊长期治疗的:
(一)具有以下典型症状的两项以上(含两项),并必须具备第1项:1.运动迟缓;2.肌强直;3.震颠;4.姿势反射障碍。
(二)常见单侧肢体起病逐渐发展到对侧,或双侧症状程度不一致的特点;
(三)左旋多巴制剂治疗有效;
(四)排除帕金森综合征及帕金森叠加综合症。
七、癫痫症
指定三级定点医疗机构确诊符合以下标准,需要门诊长期治疗的:
(一)主要依靠癫痫患者发作病史及目击者所提供的发作时的表现。典型的症状为痫性发作,包括全面性强直-阵挛发作、失神发作、部分运动性发作、肌阵挛发作等;
(二)发作时脑电图可有痫性放电;
(三)每年有超过4次以上癫痫发作。
八、类风湿性关节炎
指定三级定点医疗机构确诊符合以下标准,需要门诊长期治疗的:
根据中华医学会风湿病学分会2003年制定的《类风湿性关节炎诊治指南》中的诊断标准,具有下列四项或四项以上指征、病程两个月以上:
(一)晨僵持续至少1小时,病程至少6周;
(二)有3个或3个以上关节肿,病程至少6周;
(三)腕、掌指、近指关节肿,病程至少6周;
(四)对称性关节肿,病程至少6周;
(五)皮下结节;
(六)手X光改变或经MR、关节镜等检查有活动性滑膜炎;
(七)类风湿因子阳性或血清高滴度抗角质蛋白抗体(AKA)或抗环瓜氨酸多肽抗体(CCP抗体)阳性。
符合上述诊断标准两项以上指征、病程在两个月以上,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:
(一 )血清高滴度抗角质蛋白抗体(AKA)或抗环瓜氨酸多肽抗体(抗CCP抗体)阳性;
(二)经MR或关节镜等检查手段确认有活动性滑膜炎。
九、高血压病
指定二级或以上级别定点医疗机构确诊符合以下标准,需要门诊长期治疗的:
(一)符合2005年《中国高血压防治指南》的高血压诊断标准:非同日三次测量血压高于140/90mmHg;
(二)有脑、心、肾、大血管和眼底改变的客观指标。
十、糖尿病
指定二级或以上级别定点医疗机构确诊符合以下标准,需要门诊长期治疗的:
非同一天检测2次血糖达到下列标准之一:
(一)随机血糖≥11.1mmol/L ;
(二)空腹血糖≥7.0 mmol/L ;
(三)OGTT 2小时血糖≥11.1mmol/L。
(四)须排除妊娠期糖尿病等由其他原发病引起的血糖升高。
十一、慢性乙型肝炎
指定二级或以上级别定点医疗机构确诊符合以下标准,需要门诊长期治疗的:
至少符合以下第(三)项和第(四)项,或者第(四)项和第(五)项。
(一)有乙型肝炎的病因基础;
(二)有乙型肝炎的相关临床表现,如:乏力、纳差、恶心、腹胀、尿黄,伴有肝病面容、肝掌、蜘蛛痣,排除其他原因的脾大,无门脉高压;
(三)肝功能ALT反复升高在正常上限2倍以上,白蛋白下降,白蛋白/球蛋白(A/G)比例异常,丙种球蛋白持续升高,胆红素异常,凝血酶原活动度降低,胆碱酯酶降低;
(四)HBsAg阳性超过6个月;
(五)肝组织病理炎症和(或)纤维化分级中度(G2S2)及以上。
十二、脑卒中或其他脑器质性疾病
指定二级或以上级别定点医疗机构确诊符合以下标准,需要门诊长期治疗的:
(一)有以下一项或多项临床症状的。
1、肢体功能障碍;
主要表现偏瘫或偏深感觉障碍,部分有偏盲;
2、认知和精神障碍;
较大范围或多次复发的脑梗塞或脑出血,常常遗留认知和精神障碍:如明显记忆力减退、痴呆、人格改变或焦虑抑郁等。
3、语言功能障碍;
4、吞咽功能障碍;
5、其他症状。
如大小便障碍、头痛、头晕、共济失调或不自主运动等。
(二)X线计算机断层扫描(CT)或核磁共振(MR)等检查符合脑卒中或其他脑器质性疾病诊断的;
十三、系统性红斑狼疮
指定三级定点医疗机构确诊符合以下标准,需要门诊长期治疗的:
根据中华医学会风湿病学分会2003年制定的《系统性红斑狼疮诊治指南》中的诊断标准,具有下列四项或四项以上指征:
(一)颧颊部红斑;
(二)盘状狼疮;
(三)光敏感;
(四)口腔溃疡;
(五)非侵蚀性关节炎;
(六)尿蛋白(>0.5g/24小时)或尿细胞管型;
(七)癫痫发作或精神病;
(八)浆膜炎胸膜炎或心包炎;
(九)溶血性贫血或白细胞减少(<4000/mm3)或淋巴细胞减少(<1500/mm3)或血小板减少(<10万/mm3);
(十)抗ds-DNA抗体或抗Sm抗体或抗磷脂抗体阳性(包括抗心磷脂抗体或狼疮抗凝物或梅毒血清反应假阳性);
(十一)抗核抗体阳性;
(十二)补体下降;
(十三)皮肤狼疮带试验(+)。
十四、器质性心脏病(心功能评级2级以上)
指定二级或以上级别定点医疗机构确诊符合以下标准,需要门诊长期治疗的:
(一)有明确的器质性心脏病病史并提供相关影像学诊断依据;
(二)体力活动轻度受限,休息时无自觉症状,一般活动下可出现心衰症状。
十五、慢性再生障碍性贫血
指定二级或以上级别定点医疗机构确诊符合以下标准,需要门诊长期治疗的:
(一)临床症状:起病和进展较缓慢,严重贫血,伴有出血、感染和发热;
(二)血象:全血细胞减少,网织红细胞绝对值减少,血红蛋白下降速度较慢,红细胞、白细胞、中性粒细胞及血小板减少,淋巴细胞相对增多;
(三)骨髓象:3系或2系减少,至少1个部位增生减低或重度减低,巨核细胞明显减少。骨髓小粒成分中非造血细胞增多;
(四)排除其他引起全血细胞减少等疾病;
(五)一般抗贫血药物治疗无效。
十六、血友病
指定三级定点医疗机构确诊符合以下标准,需要门诊长期使用凝血酶原复合物或输注新鲜血浆治疗的:
(一)临床上有关节、肌肉、深部组织出血,有或无活动过久、用力等创伤史,术后(包括小手术)出血史;关节反复出血引起的关节畸形;
(二)凝血时间(试管法)延长或正常。凝血活酶时间(APTT)延长,纠正试验可以纠正的;
(三)血管性血友病因子抗原(VWF:Ag)正常,Ⅷ:C/VWF:Ag明显降低;
(四)血浆Ⅸ:C、Ⅺ:C测定示因子Ⅸ:C、Ⅺ:C减少或缺乏。
十七、肾病综合征
指定三级定点医疗机构确诊符合以下标准,需要门诊长期治疗的:
(一)大量蛋白尿(大于3.5g/天);
(二)低白蛋白血症(血浆白蛋白小于30g/L);
(三)水肿;
(四)高脂血症。
十八、肝硬化(失代偿期)
指定二级或以上级别定点医疗机构确诊符合以下两项标准,需要门诊长期治疗的:
(一)有肝硬化的表现:
1、有病毒性肝炎、自身免疫或代谢性肝病和长期饮酒等有关病史;
2、有肝功能减退(纳差、乏力、腹胀、出血倾向、皮肤色素沉着、肝掌、蜘蛛痣和面部毛细血管扩张)和门静脉高压症(脾肿大、脾功能亢进、食道及胃底静脉曲张)的临床表现;
3、查体见肝脏质地坚硬有结节感;
4、肝功能明显异常:血清总胆红素和结合胆红素升高,白蛋白下降,白蛋白/球蛋白(A/G)比例异常,凝血功能异常;
5、影像学检查有肝硬化表现,如:脾静脉和门静脉直径增宽,左右肝叶比例失调,肝外形不规则,脾大等;
6、肝脏活组织检查见假小叶形成。
(二)有肝硬化并发症:消化道出血、肝性脑病、肝性腹水、自发性细菌性腹膜炎、肝肾综合征等。
十九、慢性肾小球肾炎
指定二级或以上级别定点医疗机构确诊符合以下标准第(一)项及第(二)至(五)项之一,需要门诊长期治疗的:
(一)有持续>3个月的蛋白尿、血尿、水肿,伴不同程度的肾功能不全和/或持续性高血压,或肾活检证实为慢性肾炎;
(二)可有面色苍白,食欲不振,乏力倦怠,发育迟缓,营养不良等;
(三)尿蛋白阳性,红细胞常>3~5 个/HP或尿中畸形红细胞>8000个/ml;贫血,血沉增快,血浆总蛋白降低;
(四)双肾B 超可见双肾缩小,同位素肾图呈功能受损型;
(五)排除继发性肾小球疾病及遗传性肾小球疾病。
二十、慢性阻塞性肺疾病并反复发作
指定二级或以上级别定点医疗机构确诊符合以下标准,需要门诊长期治疗的:
(一)有慢性咳嗽、咳痰和(或)呼吸困难及危险因素接触史超过两年,每年持续超过三个月;
(二)每年反复急性发作并加重2次以上;
(三)用支气管舒张剂后肺通气功能测定FEV1/FVC<70%,FEV1占预计百分比<50%,并排除其他心肺疾病的。
二十一、恶性肿瘤非放、化疗
指定二级或以上级别定点医疗机构确诊符合以下标准,需要门诊长期治疗的:
(一)经病理学检查或影像学检查及相关化验,诊断明确为恶性肿瘤;
(二)近期需住院进行化学治疗、放射治疗或门诊定期复查肿瘤相关影像学、检验指标的。
二十二、耐多药肺结核
指定的专科定点医疗机构确诊符合以下标准:
(一)出现发热(多为低热)、盗汗、咳嗽、咳痰、咯血、胸痛等临床症状;
(二)影像学检查:显示活动性肺结核病变特征;
(三)痰液检查:药物敏感试验或分子生物学等检查证实,至少对异烟肼和利福平耐药。